出國前、國內訓練結束後,國合會有做一簡單的測驗,其中有一個題目大致的意思是,”如果你是和寄宿家庭居住,並和寄宿家庭約定他們會幫你買每天的菜,但有一天或很多次,家中都沒有食物可以煮食,這時你該怎麼做??”。
我答案是自己去買,再問寄宿家庭為什麼會沒有買菜...,很多人的回答大致也是這樣;但好像有兩位志工的回答是為什麼要請寄宿家庭幫你購買呢??這題算是陷井題,國合會的答案也是後者,簡單來講就是認為志工要有自己生活的能力,以這題來講,最好是可以融入當地生活,自己上市場買菜。當時聽了他們的答案,我覺得有道理,現在來看還是對的,但是,對的是不是最好的呢??

我現在的三餐都是付錢由寄宿家庭包辦,偶爾我心血來潮或肚子餓了,等不及他們煮了才會自己下廚做菜;另外,偶爾會到市場買我想要吃的菜。這樣好像過得太爽了,有什麼話可以說呢??

宏都拉斯的工作機會少、勞力便宜,一般人薪資普遍不高,其實是很低,所以某一方面來講,花錢請他們幫忙做菜並不會讓他們多花多少功夫,因為他們也是要吃飯的咩,但這筆錢卻可以讓他們家庭多出一筆收入,甚至每個月的菜錢都省下來了。自己買菜、做菜雖然是很好,但請他們幫忙,我是覺得對他們反而是不小的幫助。

另外,像賣報紙的小弟每天七早八早來敲門,吵死了,我就問寄宿家庭為什麼不用訂報的(註),他們的解釋是這樣多少可以幫助賣報紙的小弟他們(註)。又如同我知道在這的台灣人,他們幾乎都有請幫傭來做一些家事,我不知道他們是真的需要或什麼原因,但這至少讓該幫傭多一筆收入。

註:我本來不知道可以訂報,經他們解釋才知有。
註:賣報小弟,平常我看到的是一個媽媽帶兩個小朋友一起賣報紙,他們會在一個路口賣報紙,小朋友大概是趁車潮還沒出現之前,約六點四十分左先來敲門賣報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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